致学员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学员家长:
首先,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。
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各类市场培训主体日渐增多,教育培训市场发展迅速。教育培训作为一种市场行为,学员家长预付培训费购买教育培训服务,客观上就存在着一定的市场风险。县委、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工作,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,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举办培训行为外,学员和家长自身也迫切需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。为此,教育行政部门特就有关风险防范事项告知如下:
01
选择合法培训机构
对于在校幼儿园、中小学学生,教育行政部门不提倡学生接受校外教育培训,但培训作为一种市场行为,教育部门也尊重家长的选择。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害,建议您在确定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前,与学生就读学校班主任沟通并咨询相关政策,同时选择具有合法举办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。
02
按规定收费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8〕80)号明确规定“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,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”。由于培训费是培训服务的预付款,如果不按照这一规定缴费,一旦培训机构经营不善,发生既无法退费又不能完成未上课时而终止办学时,学员家长就必须自己承担相应损失。
03
签订公平培训合同
为保障您的合法权利,您应当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。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、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、收费项目、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,双方的权利、义务和违约责任,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逐项认真审查,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。
04
采取正当手段维权
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渝府办发〔2019〕79号)文件规定,我市培训机构实行“属地管理”、“谁审批、谁监管”、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。当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,建议您第一时间和该培训机构审批部门取得联系,请该培训机构审批部门出面调解,若调解不成功,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涉及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;如对方涉嫌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从事培训业务,或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营利性培训活动,以及有公司执照但超范围从事培训业务的,建议家长按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。
为孩子减负是学校、家庭共同的责任,在此呼吁各位家长,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,让孩子健康、快乐的成长。
查验培训机构网址:http://xwpx.emis.edu.cn/(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)
2020-07-07
2020-07-06
2020-07-03